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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间“拜师收徒”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9 编辑: 点击:

关于开展

2024-2025学年教师间“拜师收徒”活动的

通  知

各院部,院直各部门:

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有丰富经验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和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学环节、掌握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间拜师收徒活动,为保证活动有效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拜师的教师范围

(一)入职时间未满三年,尚未取得讲师资格的新教师(以前从事过高校教学工作并取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除外)。

(二)从其他岗位转入及新补充到教学单位,无教学经验、未认证教师资格的教师。

(三)教学质量评价连续2次不合格等级,各学院认为需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

实习期未满的新进教师,按学院(部)及教学团队工作安排,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不参与拜师收徒活动(承担教学任务的除外),但需在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同时,按学院(部)要求完成相应的听课任务,切实提升自身教学能力。

二、活动要求

以教学团队为原则,但不局限于一个教学团队内部,由各学院(部)统筹指导确定,但不能跨学院(部)帮带指导,为保证帮带质量,原则上一对一帮带,特殊情况下可指导2 人。

三、活动周期

拜师收徒活动以学年为周期,从2024年9月份开始到2025年7月份结束。

四、指导教师条件及任务

(一)指导教师条件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在中级岗位聘任三年以上或在高级岗位聘任一年以上,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教风优良,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品行端正,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指导教师任务

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对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全面负责。结合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指导方案,明确指导目标、措施、步骤。对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教案编写、课堂板书、授课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建设、课题研究、科研报告与论文写作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和培养,并定期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对青年教师进行师德修养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在师德师风方面作出表率。

2.协助学院拟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在岗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安排培养对象定期听课,观摩学习本人及其他教师的教学活动。

3.结合学校开设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及本专业授课的内容和特点,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4.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指导课程设计、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定期检查批改其编写的教案。

5.每学期随班听培养对象不少于5学时的课堂教学,并做好听课记录,就上课效果及时作出评价与指导,交流授课心得。

6.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拟定切实可行的教科研计划,通过导师教科研项目或开展有关科研工作(参编教材、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使培养对象掌握从事教学研究及科研项目申报的基本能力。

7. 提交《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接受学院组织实施的对教师培养情况的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  

五、青年教师任务

在指导周期内,青年教师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程设计、教案编写、课程建设、教学答疑、教学能力比赛、职业技能竞赛及课题研究等工作。具体包括:

(一)每学期随班听指导教师不少于5学时的课堂教学,并做好听课记录,学习教学方法和手段,交流授课心得;

(二)至少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包括参与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等课程建设,参加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教师课堂创新大赛等;

(三)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得学院(部)级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四)培养期内上一次公开课,且结果在合格以上;

(五)教学质量评价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六)提交《青年教师工作手册》,接受学院(部)组织实施的对教师培养情况的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

2024-2025学年,通过新进青年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测试的青年教师,其指导教师与拜师收徒活动指导教师一致的,视为完成拜师收徒活动工作任务的1、2、4;其指导教师与拜师收徒活动指导教师不一致的,视为拜师收徒公开课合格。

五、管理和考核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帮带青年教师,把好导师关。同时,要根据本单位教师队伍实际统筹安排拜师收徒活动。

(二)各学院(部)应与每位指导教师签订“培养协议”,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权利和培养目标要求,审核批准指导教师与培养对象共同制定的“培养计划”,并对其进行全过程督导。“培养协议”与“培养计划”在执行期间暂由各学院(部)负责保管,留存备查。

(三)本学期末,各学院(部)应及时组织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总结交流经验,发现纠正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学校人事处。

(四)培养期满后,指导教师及其培养对象需分别提交《指导教师工作手册》《青年教师工作手册》,学校人事处将会同教务处、学院(部)共同组织对青年教师在培养期间的学习和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青年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在合格以上。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可进行二次培养。经过两次培养,考核结果均不合格的青年教师,不能担任基础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的主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得高于合格等级,同时暂停其高一级技术职务的申请。

(五)各学院(部)对认为达不到培养目标要求或有必要继续培养的青年教师,可提出不参加考核并延长培养1—2个学期的报告。继续培养考核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调整岗位。

各学院(部)于10月20日前将《2024-2025学年拜师收徒帮带情况登记表》,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xzyszk@126.com)。

附件:2024-2025学年拜师收徒结对情况登记表

                       2024年10月17日